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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专题学习资料
发布时间: 2015-09-07 浏览次数: 268

  

“严以律己”专题学习资料目录

 

1. 习近平政治纪律——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2. 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规矩”是什么

3. 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4.  跟习总书记学习“严以律己”


习近平论政治纪律

——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

                                                                         ——2012年11月16日《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要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

                                                          ——2013年9月23日至25日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问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需要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来规制和引导。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2014年5月9日在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2014年6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夯实管党治党基础,特别要有一个覆盖全面、功能健全的基层党组织体系,有一支素质较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干部队伍,有一套便利管用、约束力强的制度机制,有一个正气弘扬、歪风邪气没有市场的政治生态。

                                                               ——2015年2月13日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弘扬延安精神等优良传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要带头真抓实干,坚持战斗力标准,扎实推进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各项工作,立说立行,善作善成。要带头廉洁自律,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15年2月16日在视察看望驻西安部队时的讲话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2015年3月5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

                                                      ——2015年3月6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015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

                                                                           ——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在浙江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2015年6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

                                                                       ——2015年6月30日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

  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团组织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015年7月6日至7日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规矩”是什么

    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讲话中的一个词引发外界关注:“政治规矩”。他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而在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内常态话语,经常被提及,但“政治规矩”的提法则比较罕见。

  可以说,“政治规矩”,是当前理解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那么,到底什么是政治规矩?为什么要在此时重新提出政治规矩?对于如何理解习近平关于严明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光明日报也曾在2015年3月31日刊发过专文进行过解释。

  1.什么是党的规矩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个人,没有规矩,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经律和规矩,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

  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需要保持执政党的团结统一。要达到这个目的,不仅需要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需要全党成员的高度自觉,也需要制度约束——这就是纪律和规矩的作用。

  革命战争时期,为了“上下同欲者胜”,需要规矩;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为了凝聚全党、团结一心啃下硬骨头,同样需要规矩。

  那么,党的规矩到底包括哪些?

  习近平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从宽泛的外延说,中国共产党党员也都是中国公民,因此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这毫无疑问;从党员的身份来说,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硬性的约束,也需要每个党员遵守。而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等在内的“党的纪律”,既然已经明确成文,自然也就成为约束和指南。那么,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政治规矩?

  这就需要理清“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

  习近平对此有详细的论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也就是说,从概念的层面,“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

在党的纪律中,习近平尤其强调“政治纪律”,因为这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同样,在党的规矩中,习近平也尤其强调“政治规矩”,因为这也是事业兴衰的关键。习近平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政治规矩包括哪些

  “政治规矩”确是一个新词,也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

  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而作为总书记,习近平为什么要提出遵守政治规矩呢?无疑,是因为党内存在不遵守政治规矩的表现。

  在近日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习近平对于“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有所总结。

  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又比如,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13年和2014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

  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全党的“团结统一”。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

  习近平反复论及的另外一个规矩,就是“组织”的重要性。要有组织、体现组织,就要体现程序意识。

  作为党员,组织性体现在哪里?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习近平批评道,现在许多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

  这种情况,主要体现为“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比如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等。而这些,往往也是干部出问题的苗头,在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屡见不鲜。

  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一个干部就不免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等问题。这都是不守规矩的表现。

  可以说,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

  3.强调规矩是传统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习近平首次讲“规矩”了。2012年11月16日,刚刚履新的习近平就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并提出党章是“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此后,在多个场合,他都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次,是2013年在西柏坡。用他的话来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那里有中国共产党1949年就立下的“六条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

  规矩简单,但透露出的是对自身、对形势、对未来事业的清醒认识。重规矩、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革命胜利、赢取民心的重要法宝。从成文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进入上海秩序井然地睡在街头的解放军战士、“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红军,每一个细节,都是政治规矩的体现,是政治理念在行为层面的实践。

  但在当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都有不同程度地被忽视、被破坏的现象。

  比如,在去年6月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的一项调查中,面对“你身边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4万多名参与的网友,有74.1%的人把票投给了“程度严重”的选项。

  网友的切身感受,真实反映着来自现实的问题。

  比如,山西“塌方式腐败”,让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直言“令人触目惊心”;湖南衡阳的破坏选举案,40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广茂名窝案,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相互牵连的官员之间“一损俱损”,“山头主义”“团团伙伙”的危害之大可见一斑。2014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违纪,往往自破坏规矩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4.如何遵守政治规矩

  有了规矩、懂了规矩,如何做到自觉遵守规矩?答案是,要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做到这些,就要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

  “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而行。”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政党才能得民心。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的今天,强调规矩,也是改善政治生态的必要之举。

  《如何理解习近平关于严明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作者:张英伟《光明日报》2015年3月31日刊发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依法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因为这是前三者的政治基础和根基。而守纪律、讲规矩,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重要抓手。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习近平说。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明确提出要严明政治规矩,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提出政治规矩,是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范例

  我们党所讲的规矩与古人所讲的规矩有本质的不同。

  然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规矩意识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讲规矩守规矩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格,是中华民族整体意识和文化心理的体现。这种意识渗透在历朝历代浩如烟海的典章制度和历代先贤的经典论述中,也表现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里。从经典论述看,关于规矩的地位及作用,韩非子说:“万物莫不有规矩”“规矩既设,三隅乃列”;孟子云:“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史记》载:“错规矩,方圆斗”,等等。这些论述表达了中华民族对于规矩的普遍性、重要性以及有效维护社会秩序重要作用的认识。关于规矩在修身方面的重要作用,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学规》中说:“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这些论述表明了规矩与修身的密切关系,说明规矩须内化于心、注重践行、须臾恪守。关于规矩的教化作用,孟子说:“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垂能目制方圆,心度曲直,然不能以教人,其所以教人者,必规矩而已矣。”屈原在《楚辞》中写道:“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这些表述说明了规矩在育人立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强调育人不能仅停留在价值提倡层面上,必须把价值要求诉诸具体的规矩,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关于规矩在社会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吕氏春秋》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汉书》说:“权与物均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圆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圆方乃成。”这些论述说明,规矩具有规类矩形的社会整合功能,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总之,规矩意识贯穿在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的文化心态。

  中国人始终把规矩视作客观的标准,不可逾越或违背,把守规矩或不失规矩,作为对自己品行的要求。《通典》说:“规矩权衡不可枉。”表达的就是这种刚性要求。我国古代先贤以“平生不失规矩”要求自己。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说的“规规矩矩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等,都是传统规矩意识的具体体现。

  我们党在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规矩”的概念。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都在重要场合使用过“规矩”这一范畴。1940年1月,毛泽东在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农工展览会开幕典礼时指出:“八路军有两条规矩,一条就是官兵合作,一条就是军民合作。”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中央党校作《整顿党的作风》演讲时说:“现在我们的党校也要定这个规矩,看一个学生学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怎样看中国问题。”1975年2月,邓小平在《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讲话中说:“值班不准喝酒,这是历来的规矩,现在也不严格执行了……必要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恢复和健全,组织性纪律性一定要加强。”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讲话指出:“我们党历来的规矩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基本的组织纪律,它既是民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民主集中制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胡锦涛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中指出:“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严格按党的政策和规矩办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讲规矩、守规矩历来受到高度重视,并应用在治党治军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但从政治的高度全面系统地阐释规矩,并把它上升到思想理论的层面,还是从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始的。

  基于中华民族普遍的朴素的规矩意识,提出政治规矩,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提出要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总书记基于传统意义上的规矩,基于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规矩意识,创造性地提出“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把“政治规矩”从传统的大众文化心理的规矩意识中分离出来,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文化的规矩意识。以此为标志,中华文化除传统的一般意义的规矩之外,增加了“政治规矩”这一鲜明内涵。由此可以看出,提出政治规矩不仅拓展了中华民族规矩意识的内涵,而且启迪人们从更高的要求、更深的层次审视和珍视中华民族的规矩意识,使之更好地服务当今时代。

  二、提出政治规矩,是对党建理论的新创造新发展

  党建理论的创新创造和丰富发展,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性地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进程并不断取得新胜利的根本保证。特别是我们党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与把中国实践马克思主义化的“两化”互动融通、开放发展的理论创新范式,为党建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提出“政治规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表现,是对党建理论的新贡献。

  “政治规矩”不是指某一条具体的规矩,而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标准的总体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政治坚守的总体概括。我们党在90余年的奋斗历程中,形成了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在内的许许多多的规矩,这些规矩成为党建理论的重要内容。但在以往的党建理论中既没有明确界定规矩这一范畴的基本内涵,也没有明确提出政治规矩这一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全面把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鲜明提出并全面阐述了什么是政治规矩、为什么要严明政治规矩、如何严明政治规矩等。他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深刻阐明了纪律与规矩的关系,首次全面系统概括了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进一步拓展了新形势下党建理论的视野,成为今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具体明确要求。提出政治规矩,实现了党建理论的新创造新发展。这一理论上的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管党治党的战略部署,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党建新思路新途径,为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指明了正确方向。

  “政治规矩”凸显了党的规矩的政治属性,与党的性质、品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党的性质、品质的具体表现。政治规矩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拥有8600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可能形成全党的团结统一,不可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更不可能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说明,政治规矩始终与党的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与党的自身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与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紧密联系在一起。政治规矩与党的命运相始终,与党员干部的党性相统一。政治规矩关乎党的生命,已经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的历史反复证明。毛泽东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些都是总结中国经验得出的结论,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切把握。提出严明政治规矩,就是要使党员干部牢记政治规矩与党的前途命运攸关,就是要时时刻刻警示党员干部,牢记自己担当的政治责任,自觉标明政治身份、增强政治归属感,在党言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自觉按照党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三、提出政治规矩,为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广阔的实践空间

  严明政治规矩,既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特别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又是当前和今后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实践路径,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定规矩,就是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矩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这就从实践层面鲜明地把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突出出来,实现了新形势下党建实践路径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必将极大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从具体的实践看,严明政治规矩需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立规矩,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规矩,落脚点就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情况看,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一些党内法规制度不完善、不配套、存在盲点的问题,有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存在“模糊地带”,有的规定有要求无罚则,可操作性不够强,甚至流于形式,造成刚性约束不够,等等。因此,坚持“制度治党”,迫切需要在“立规矩”上做文章,在建章立制上取得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立规矩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即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中央提出,今年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这是在制度建设上的强化和完善。二是讲规矩,培养规矩意识和习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规矩的外在表现是一个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合乎规范的行为,而其内在的本质是对党的价值理想和追求的自觉认同,这种自觉认同是经过长期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铸造而成的。因此,讲规矩,不能离开对规矩的长期践行,只有长期践行才能做到行为自觉,真正实现对规矩知行合一。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达到真正的规矩自觉,这就需要纪检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的监督履责需要伴随党员干部规矩习惯养成的全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身心修炼的过程,对于纪检机关来说付出的是对党员干部的真心关爱。同时,培育规矩意识和习惯,离不开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迫切需要领导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领导干部既要自觉做严明政治规矩的示范者、带动者,又要自觉做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三是守规矩,强化严格执行和落实。执行是规矩的生命,有规定无执行,规矩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近两年来,中央下大力气狠抓“吃喝风”“送礼风”“玩乐风”等问题,群众感到抓出了明显的效果,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八项规定”得到了真正的执行。同时应该看到,目前重制度、轻执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制度执行上讲潜规则不讲规矩;有的把自己排除在政治规矩之外,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抛在脑后;有的对中央的要求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单位党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等等。这些都与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政治规矩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加强执行的过程控制,抓好执行的关键环节,加强对执行结果的评估和考核,特别是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的地方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真正让政治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增强管党治党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在宁举行

全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任务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部署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7月13日至14日在南京举行。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明确下半年任务,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部署。

    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书记罗志军代表省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和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和全会《决议》(全文另发),讨论了相关制度文件。省委副书记石泰峰就《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认为,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工作主线,围绕“五个迈上新台阶”,全面展开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八项工程”的主抓手作用,扎扎实实抓好推进落实,着力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并展现出广阔前景。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会指出,做好下半年工作,对于为“十二五”发展收好官、“十三五”发展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这条主线,按照省委的总体要求和“五个迈上新台阶”的系列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各项事业的新发展。要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入研究稳增长、调结构的举措和办法,挖掘增长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推动江苏经济行稳致远。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对已经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要保质保量地加紧实施到位,对现有的各项改革试点,要抓紧做出案例、积累经验,努力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实干家;抓住用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要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城乡“六个一体化”统筹推进力度,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形成区域互补、南北联动的格局,持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要扎实做好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织严织密织牢公共安全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不折不扣落实污染减排计划,坚定不移走绿色化发展的路子。要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把“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环境和阶段特征分析透,把“十三五”发展的特殊性要求把握准,把重大战略、重大问题、重大工程和项目谋划实,把各方面意见建议吸收好。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多,全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挺在前面,进一步焕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切实发挥好领导推动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在继续正风肃纪的同时,强化正向激励,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营造锐意进取、奋发作为的浓厚氛围。

    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专题部署。全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历史大视野、时代大格局、现实大考验“三个层面”,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新江苏的重大意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以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管理更严格、纪律更严明、干部更清正、政治更清明,真正交出令中央、令群众满意的答卷,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

    全会要求,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提高管党治党实效。把思想建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锤炼坚强党性的重要平台,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真正用制度管住人、管好权,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全会强调,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着力点,形成严管作风新常态。始终保持狠抓的勇气、严抓的耐心,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觉抵制关系网、潜规则等歪风邪气的侵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以好家风促进形成好政风。积极营造鼓励干事创业、宽容探索失误的良好氛围,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

    全会指出,要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导向要正、程序要严、考察要准,选好用好干部。健全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做到对象全覆盖、管理全链接、措施全配套。坚持认真较真、敢抓敢管,真正管出好导向、管出精气神、管出正能量。

    全会要求,要严明纪律严惩腐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时刻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管住大多数,严肃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

    全会指出,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真正落到实处。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着眼江苏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份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忠实拥护者、践行者,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体现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部队伍素质过硬上,体现在从政环境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上,体现在发展质量效益提升、民生水平持续改善上。

    全会强调,“五个迈上新台阶”系列部署已经完成,目标任务已明确,思路举措已明晰,当前要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五个迈上新台阶”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经济发展是中心,现代农业建设是基础,文化建设是灵魂,民生建设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要把“五个迈上新台阶”作为一个体系来把握、来领悟,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激发联动效应,形成整体效果。要继续把“八项工程”作为工作主抓手,把“五个迈上新台阶”的部署要求充实到“八项工程”中去,丰富拓展内涵,提升工作标杆,确保各方面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实现新的跨越、迈上新的台阶。要在落实上奋发作为,让每一层级、每个干部都行动起来。要在实践中多出成果,形成各扬所长、各具特色的生动局面,展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气象和现实模样。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无锡市、泰州市、淮安市作大会交流发言。

    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省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代表也列席了会议。


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议(全文)

(2015年7月14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至14日在南京举行。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69名,候补委员10名。省纪委委员、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部分省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

  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新要求,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进行专题部署。

  全会同意罗志军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会认为,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深刻透彻,部署任务要求明确,充分体现了中央要求与江苏实际的紧密结合,体现了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工作主线,围绕“五个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项作出研究部署,全面展开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八项工程”主抓手作用,扎扎实实抓好推进落实,全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做好下半年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总体要求和“五个迈上新台阶”的系列部署,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扎实做好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会同意罗志军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全会认为,罗志军同志的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了我省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加强党的建设取得的成效,明确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对切实加强全省党的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省委《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贯彻中央精神、切合省情实际,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全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许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要求我们在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大意义,对于“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江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以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管理更严格、纪律更严明、干部更清正、政治更清明,真正交出令中央、令群众满意的答卷,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坚强保证。工作中要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八个切实从严”,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统筹推进和突出重点相互统一,坚持改进作风和锤炼党性同步加强,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同向发力,在思想理论武装、依规治党、党员队伍建设、干部管理监督、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纪问责、惩治腐败上切实从严。

  全会要求,要把思想建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首要任务,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高度重视党性锻炼,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真正用制度管住人、管好权。要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加快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要把严管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坚持认真较真、敢抓敢管,管出好导向、管出精气神、管出正能量。要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强化政治属性,增强服务功能,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挺纪律于前,以纪律管住大多数,严肃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章党纪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

  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党的事业和江苏改革发展全局出发,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强化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职能责任,形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整体合力。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焕发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攻坚克难锐气,开动脑筋谋划新思路,放开手脚推出新举措,有力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不懈奋斗,以“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过硬成果,向党中央、向全省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跟习总书记学习“严以律己”

 

 

    各地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按照方案安排将分为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等专题陆续开展。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任务,如何真正做到“严以律己”?让我们通过学习习总书记有关“严以律己”的讲话,贯彻落实“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的讲话精神。

主题一: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强调心中存有敬畏。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以权谋私,不能追求享受。作为县委书记,作为党的干部,要依法依规用权,始终为民奋斗。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交流时的讲话

    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用好选人用人考核这根杠杆,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2014年5月9日至10日,习近平在河南省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

                                                                           ——2013年8月28日至31日,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的讲话

主题二:慎独慎微、勤于自省

    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2014年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时的讲话

    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全党同志树立爱党爱民、勤政敬业、廉洁奉公的榜样。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的讲话

    团的干部必须锤炼优良作风,既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更要有脚踏实地的作为。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养成慎始、慎独、慎微的意识,走好人生每一步。

                                                                 ——2013年6月20日,习近平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主题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关于这次活动的一系列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这次活动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其重大意义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出来。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希望同志们,“吾日三省吾身”,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论语》中就说,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古人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2014年5月8日,习近平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工作抓深入、抓扎实,从忧党兴党、巩固政权的高度认清责任,按正风肃纪、立说立改的要求解决问题,用亲民爱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检验成效。

                                                                           ——2014年4月27日至30日,习近平在新疆考察时的讲话

    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着力治标又要注重治本。对提出的目标,都要分清轻重缓急,从实际出发进行细化和量化,然后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加以实施,使措施和目标配套,把目标要求落到实处。长效机制一定要起作用,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

                                    ——2013年12月9日,习近平在中南海听取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做到廉洁自律、风清气正。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不搞特殊化,坚决不搞特权,坚决不搞不正之风,坚决不搞腐败。选人用人是广大干部最关心的问题,军委的同志要有宽阔的胸襟,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五湖四海,注重选贤任能,为强军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2013年7月7日至8日,习近平在中央军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

                                                              ——2013年2月2日至5日,习近平到甘肃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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