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服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基层和师生员工服务。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部门服务承诺制度:
1、树立服务意识,牢记服务宗旨,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最佳服务。
2、坚持热情待人,文明服务,保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说话文明。
3、遵守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公平、公正地处理接办的事宜,严格遵守组织保密制度和各项宣传制度等,注意维护学校的形象。
4、积极推进部门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尝试推广AB角制,能够相互补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5、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认真负责处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事要说明情况并介绍给相关人员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过后及时交经办人处理。做到不搪塞、不推诿,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6、实行接办事项限时办结制度。坚持认真严谨、迅速快捷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按照程序即时办理,遇有特殊情况,一时办理不了的要约好办理时间;署名来电、来信和来访,能够尽快办理或明确答复的,要即时办理或答复;一时办理或答复不了的,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研究并予以答复;属于职责范围以外的,或按照政策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
7、坚持每日自查制度。内容包括:有哪些该办的事情还没有办,有哪些棘手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有哪些来信、来电、来访需回复回访,有哪些问题需要请示、汇报等。 对上述未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尽快答复或请示有关领导,注重提高工作效率。
8、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工作和服务中有轻微违诺行为的工作人员,部领导通过与其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促其迅速改正;对师生反映其服务不够周到、不热情或有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的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在本年度考核中评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