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组织路线和统战政策。
二、认真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提出中层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交流、任免、奖惩的建议、意见和措施。
三、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协助党委抓好人才规划、培养、引进、管理、激励等工作。
四、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考察考核、谈话诫免等工作。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做好科级干部的考察、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处级以上干部的退休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活动组织、离休干部待遇落实工作。
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向院党委提出有关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建立、调整、整顿意见,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和检查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九、认真做好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校工作。
十、做好组织工作范围内的来信、来访、申诉工作。
十一、开展组织工作调查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指导协助科研处做好党建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资金规划和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有效整合利用离退休老同志资源,开展学生思想、学习、生活以及教育管理等方面情况调研,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教育教学改革献计出力。
十三、加强组织部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十四、完成上级组织和院党委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