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干部要有“心常态”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832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良书
    
     习近平今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党对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出的明确要求,它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重要意义。
    
     一、“四有”是对干部任用中“政治”标准之具体化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938年在延安召开扩大的中央全会上,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
    
     对此,陈云有一个具体阐释。他提出用干部的标准有二个:政治、能力。两者不能缺一,以政治为主。具体地说要做到四点:一是忠于无产阶级事业,忠于党;二是与群众有密切联系;三是能独立地决定工作方向并负起责任;四是守纪律。对德才两者的关系,陈云同志认为:德才并重,以德为主。反对只顾才不顾德,也反对只顾德不顾才。以上“四点”实际上已经涵盖了干部“四有”的基本观点。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进一步提出了干部“又红又专”的问题。他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但是专搞政治,不懂技术,不懂业务也不行。我们同志无论搞工业的、搞农业的,搞商业的,搞文教的,都要学一点技术业务。我们的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
    
     但在“文化大革命”中,上述标准被“四个第一”所取代。于是在干部工作中形成了“空头政治”至上的准则。对此,改革开放后邓小平予以批评和纠正。1980年8月,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逐步实现各级干部“四化”的要求,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981 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指出:“党决定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要求在坚持革命化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各级领导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是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形式确定“四化”方针为党的干部标准。
    
     在干部“四化”中,“革命化”是前提和基础。它是对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的要求,主要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不以权谋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性强,作风正派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提出的“四有”,既坚持对干部之“德”、“红”和“革命化”的基本要求,又赋予了它新的时代内涵。
    
     二、“四有”干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
    
     当前,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迫切需要一批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好干部。
    
     第一,“心中有党”,就是要筑牢忠党之魂。党员干部只有真正做到“心中有党”,不断巩固自己的价值观,牢记发轫之始,才能在为官一途上踏实前行。纵观诸多落马贪官,迷失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在权力、金钱、情欲的森林中晕头转向,不知所往。因此,一定要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第一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三个自信”,推动“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在各级组织中凝聚、广大党员干部中落实。
    
     第二,心中有民,就是要深怀为民之心。只有时刻把人民装在心中,摆正定位、放低身段、放下“官架子”,才能回归到官员“人民公仆”的根本属性上来。反观部分官员,以“父母官”自居,自认为“高民一等”,在为官理念上早已谬之千里。因此,一定要强化宗旨意识,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谋划好本地方的发展、本单位的工作;要为群众的衣食住行操劳,特别要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引领社会思潮,传递社会正能量,找准“官为民仆”的正确定位,真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当先锋打头阵。
    
     第三,心中有责,就是要扛起担当之责。责任意识是前进的动力。党员干部只有牢记心中的责任,挑起肩头的担子,重视经济民生并付诸行动,才能有效避免“平平稳稳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吃吃喝喝混日子”的为官不作为现象。因此,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推动发展上。要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前进方向,理清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第四,心中有戒,就是要严守纪律规矩。只有心中有戒,才能严守权利边界。部分官员乱作为、胡作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从根本上说既是侥幸心理的作怪,更是对权利边界的漠视。因此,一定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忠于职守,秉公慎权,确保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增强法治思维,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真正做到在法律和纪律范围内行使职权。要时刻保持警惕和清醒,在各种诱惑面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干得好事业,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总之,要让“四有”成为党员干部的“心常态”。这是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中之重。因此,要把深入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勇当跨越急先锋”活动,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推进。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多方位对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勇当跨越急先锋”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要深入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以此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比学赶超、勇当先锋的良好社会氛围。